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汽车整车道路货运行业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车辆运输车超标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源头装载监管、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坚决禁止超标装载运输违法车辆上路通行,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整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坚决遏制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营现象反弹,维护整车物流市场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促进整车物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点任务
01 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管理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对新增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查验,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处理生产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企业。
02 强化源头装载监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乘用车装车点的管理,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运输(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示意图见文末)。要加强对辖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整车物流企业合规装载运输。要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源头监管,严禁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运输车出厂(场)上路;对于指使、强令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超限运输乘用车的,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03 加强路面执法检查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强化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周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含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执法检查,严查车辆运输车违法运输行为(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超出限值的处罚要求见文末),严禁使用临时号牌挂车运输乘用车。对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违法车辆纳入高风险车辆清单,实施重点拦查教育。要在执法中加强车辆运输车违法信息的核查,核实并采集装载单位、运输企业以及运载乘用车品牌等信息。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有关要求,对平头铰接列车装载超过6辆、长头铰接列车装载超过7辆、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超过9辆的,均认定为违法运输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发现上述违法运输车辆时,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对在高速公路上查处的违法车辆,要倒查其驶入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发现与违法车辆串通对其违规放行的,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04 加强源头处罚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处罚案卷资料(车辆装载单、处罚决定书等)逐一扫描,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转递至车辆运输车道路运输证、驾驶人从业资格证、企业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所在地和车辆装载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汇总本区域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运输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违法运输信息,连同本地车辆装载单位违法信息,一并推送给本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整车物流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运输车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整车物流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车辆装载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的货运站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对不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装载场所、单位,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推动装载单位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处罚,相关处罚结果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时间共6个月,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01 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7月)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02 宣传教育阶段(2025年8月)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梳理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物流场站等,集中开展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自我管理,整改、淘汰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车,合规装载、运输。
03 重点整治阶段(2025年9-11月)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对车辆运输车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04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照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认真梳理专项治理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车辆运输车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治理工作。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排查与突击行动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门督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违法运输、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事项,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即接即查即办”。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引导行业自律,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罚企业名单,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超出限值的处罚要求:
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8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车辆高度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有关要求进行执法检查。装载数量超过上述数值的,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平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7.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具有上装货台的平头铰接列车,若装载乘用车车型较小,上层单排平放4辆车(不得上下左右倾斜)前后均不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且上装货台所载乘用车质量未超过货台额定载质量的,可允许装载7辆车。
长头铰接列车装载8辆及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18.1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以上的,严格执行装载长度不得超过22米、宽度不得超过2.55米、高度不得超过4米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分,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若装载乘用车车型较小,上层单排平放5辆车(不得上下左右倾斜)前后均不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的,可允许装载9辆车。
2018nian2yue,edongyousanshatiaowangsanya,danrensanyashishichang。qihou,zai2019nian3yuezhi2019nian7yue,tazengzaizhongyangdangxiaodi46qizhongqingnianganbupeixunyibanxuexi。2(2)01(1)8(8)年(nian)2(2)月(yue),(,)阿(e)东(dong)由(you)三(san)沙(sha)调(tiao)往(wang)三(san)亚(ya),(,)担(dan)任(ren)三(san)亚(ya)市(shi)市(shi)长(chang)。(。)其(qi)后(hou),(,)在(zai)2(2)01(1)9(9)年(nian)3(3)月(yue)至(zhi)2(2)01(1)9(9)年(nian)7(7)月(yue),(,)他(ta)曾(zeng)在(zai)中(zhong)央(yang)党(dang)校(xiao)第(di)4(4)6(6)期(qi)中(zhong)青(qing)年(nian)干(gan)部(bu)培(pei)训(xun)一(yi)班(ban)学(xue)习(xi)。(。)
大爷在菜市场猥亵多名女性被拍下
当时我做了30多场直播,各种cosplay我都做,武松、唐僧、许仙都扮过,还是挺有意思的。这也是旅游的新玩法,后来我们越来越多的营销活动都是通过远程形式。